为落实中央应对新型冠状病*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年春节假期的通知》(国办发明电〔〕1号)、《教育部关于年春季学期延期开学的通知》(教电〔〕37号)及自治区教育厅最新通知精神,为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调整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含公办、民办)开学时间和有关要求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