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呼伦贝尔市财*局经济建设科原科长刘海先涉嫌贪污罪、受贿罪一案,经呼伦贝尔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检察院向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刘海先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刘海先,听取了辩护人意见。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刘海先担任呼伦贝尔市财*局经济建设科科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骗取国家项目资金,数额巨大;索取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贪污罪、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来源
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鄂温克旗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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