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木中队民警在辖区路段查处交通违法行为时,一辆号牌为蒙EUQ5**灰白色的面包车远远的看到执勤民警就立即把车停靠在道路边,执勤民警看到驾驶人的反常举动后感觉不对劲,便立即上前对该车进行检查。
经检查,执勤民警发现除了驾驶和副驾驶座位,车内的其他座位装了多袋货物,取而代之的是满车货物,牢牢挡住了驾驶人视线,俨然一辆“面包车”,成了名副其实的“小材大用”,极易造成交通安全隐患。
见此情景,民警当场对驾驶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其阐明厉害,要求其将面包车上的货物卸载、转运。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之规定,对驾驶员处以罚款。该驾驶人认识到了面包车载货造成的严重后果,表示接受教育和处罚,今后绝不再发生类似交通违法行为。
面包车违法载货,紧急制动时易造成货物前倾伤人,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货物将增强对驾驶人及乘客的伤害程度。为了自身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安全、谨慎驾驶,确保出行平安。
来源:扎兰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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