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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1/27 19:37:00
刘云涛         http://m.39.net/pf/a_4305593.html

年6月5日至8月13日,自治区*委巡视六组对呼伦贝尔市进行了巡视。8月25日,自治区*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视工作汇报,9月13日,自治区*委“五人小组”听取了自治区*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巡视工作的情况汇报。同意巡视六组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并对呼伦贝尔市抓好整改落实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呼伦贝尔市委高度重视巡视组的反馈意见,认真研究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了呼伦贝尔市委负总责、相关常委牵头负责的责任体系,坚持问题导向、立行立改、标本兼治、统筹推进的原则,狠抓整改落实工作。经过全市上下共同努力,自治区巡视组反馈的四个方面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为深入贯彻落实*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央、自治区*委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重大决策和部署,促进落实整改责任,加大*内监督和群众监督,强化巡视震慑作用,确保整改工作的实效性和严肃性,经呼伦贝尔市委研究并报自治区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将有关整改落实情况通报如下:

一、加强*风廉*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1.关于落实*风廉*建设责任制不够到位等问题

抓好制度机制建设。制定实施《呼伦贝尔市委关于落实*风廉*建设*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呼伦贝尔市委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年工作规划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对今后一个时期全市*风廉*建设工作各项目标任务及完成时限提出了具体要求。制定实施《呼伦贝尔市委违反*风廉*建设责任制规定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明确责任追究决定及执行机关的权责,规范了责任追究的程序步骤,增强了责任追究的可操作性和工作实效。

加强各级*员干部*风廉*教育。在年度*建工作述责述廉会议上,将“两个责任”的落实工作作为评议的重点,对14个旗市区、5个市直综合部门*委(*组)书记履行*

廉*建设主体责任进行当场点评、当场反馈,明确提出了下一步工作要求。

抓好督办落实和责任考核。组成14个督查组,对各旗市区和市直部门落实“两个责任”、落实*风廉*建设责任制、落实“三重一大”议事规则等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进一步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建立完善责任考核标准和指标体系,切实做到*风廉*建设与其他重点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强化考核结果的运用,对考核结果及时公布,作为领导干部提拔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2.关于廉*风险防范机制不健全等问题

强化廉*风险防控,针对项目招投标、房地产开发、土地出让等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全面收集廉*风险信息,定期进行研判、评估,综合运用风险预警、风险提示、责令纠错、诫勉谈话等处置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行为。成立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将公共资源交易的服务功能从相关行*主管部门剥离,实现“管办分离”。新建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场所,制定《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监督管理办法》和《关于市级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统一进场交易的通知》等工作制度。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已建成功能比较完善的开标评标室,配备了专家抽取系统,建立了公共资源交易程序和开标评标程序。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已投入运行,数据服务、电子监控等行*监督平台也开始运行。截止年4月,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完成建设工程交易项目44个,中标金额8.6亿元,待开标项目18个,正在审核项目42个;已完成*府采购项目个,实现*府采购规模.73万元,正在进行中的项目45个,采购预算.43万元。

加强对矿产资源、土地使用、房地产开发、工程招投标等事项的管理工作。加快推进煤炭风险探矿权清退工作进度,将市本级权限范围内的土地、矿产等全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纳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理顺土地收储机构隶属关系,规范土地收储工作,杜绝出现土地出让金过渡账户。加大调查、认定、处置闲置土地力度,减少闲置土地。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落实房地产业相关*策的执行,严格市场准入,规范交易行为,规范企业经营。加强招投标源头建设,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关于必须招标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建立*府投资项目招投标监管责任制,加大招投标活动监督检查力度。

3.关于我市个别旗市和部门反腐倡廉宣传教育覆盖面不广等问题

结合*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了“送廉*教育到基层”巡讲活动。借助“组工视线”的平台,使全市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嘎查(村、社区)的广大*员干部足不出户就能收看到呼伦贝尔市级的廉*教育巡讲,仅年接受教育*员干部达3万人,是上一年的6倍。加强了舆论宣传和引导工作。召开了全市领导干部警示教育电视电话会议,对发生在身边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进行了深入剖析,以案明纪,在广大*员干部中引起了强烈反响。通过新闻媒体,开展了经常性的*风廉*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报道。在“行风热线”和“行风52”两个栏目中全天候展播廉*公益广告,覆盖范围扩大到全社会。

二、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28条意见和加强作风建设

1.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还有差距等问题

治理文山会海问题方面。制定下发《关于做好全市**机关公文处理和公文改版工作的通知》、《呼伦贝尔市*府系统公文管理办法》,严格控制公文发文规格、范围和数量。年,市**两办发文数量同比下降2%;年1—3月,市**两办发文数量同比下降8%。制定实施《呼伦贝尔市本级**机关会议管理办法》,进一步减少会议活动数量。建立“无会周”制度,把每月第二周确定为“无会周”,严格控制会议规格、规模、时间和经费,强化会议审批制度,要求凡全市性会议和重大活动,须经市委、*府批准;除规定性会议外,全市性会议一般只开到旗市区级,会期不超过1天,人数不超过人,全市各级各类会议一律不举办宴会,不摆放花草,不制作背景板,不发放文件包、笔记本、纪念品。年,以市委、*府名义召开的地区性会议次数同比下降20%,天数同比下降22%;其中视频会议占到1/3左右;年1—3月,以市委、市*府名义召开的地区性会议次数同比下降5%,其中视频会议占到一半以上。

办公用房清理整改方面。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组织专门力量对办公用房进行普查登记、摸底核实、清理整改工作。截止年底,全市共清理腾退办公用房20.2万平方米,其中封存3.5万平方米、调剂使用5.2万平方米、变更用途11.5万平方米。年1月,根据国家发改委、住建部颁布的《**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和自治区*委办公厅、*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办公用房清理整顿和验收工作的通知》精神,对办公用房开展新一轮清理整顿和验收工作。按照办公用房核定使用新的标准面积和全市领导职数及人员编制情况,全市办公室用房面积比上级标准少25.8万㎡、服务用房面积比上级标准少22.3万㎡,全市办公用房严格控制在规定的使用面积。

整治超编超标公务用车方面。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呼伦贝尔市公务用车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公务用车专项整治行动;制定实施《呼伦贝尔市**机关越野车配备使用管理暂行规定》,对越野车配备使用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经自治区批准核定,我市公务用车编制辆,实有车辆辆,总体控制在编制要求范围。严格落实超标奥迪牌公务用车处置要求,清理前我市共有辆,除自治区批准可留10辆用于驻外机构和接待工作外,其余封停车辆经两批公开拍卖,已处置90辆,剩余车辆公开拍卖工作正在筹备中;严格落实超标越野车处置要求,我市共有8年以内、80万元以上进口越野车35辆,除自治区批准可留30辆集中使用外,其余5辆已全部封停,将按程序进行拍卖处置。严格控制和压缩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年我市公务车辆运行费同比下降17%;年1—3月,我市公务车辆运行费同比下降29.8%。建立完善公务用车治理与管理工作台账,车辆管理细化量化,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2.关于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不够扎实等问题

在全市范围集中开展市旗乡村万名干部下基层四级联动大引领行动,按照四大班子主要领导和*委常委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部门领导干部为成员,组建了市旗乡村四级引领工作队,其中市级组建引领工作队17支,分别由市四大班子主要领导和市委常委任队长。截至目前,全市共有支引领工作队、名干部深入基层开展工作。市委出台了《关于集中开展市旗乡村万名干部下基层四级联动大引领行动的意见》等1个意见、3个方案、6项制度、1个办法,制定了《关于建立健全“三个五”工作机制全面深化四级示范抓引领服务群众常态化的意见》,明确细化职能职责、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压实了工作责任。强化市级、旗级、乡镇、村级分类指导,组建了个引领督导组和专项推进组,对引领工作队履职情况进行督查。据初步统计,行动开展以来,各级引领队推动完善各项发展规划多项,促进结构调整转型升级培育主导产业30个,推动落实产业项目个,协助争取项目资金3.2亿元;推动“十个全覆盖”、“三到村三到户”扶贫攻坚等工程项目落地余个,协调解决资金3亿多元;接访群众余人次,解决各类问题多个;领导干部下访多人次,解决问题多个。四级联动上下拧成一股绳,推动干部作风建设形成新常态,形成了服务群众的有效合力,提高了服务群众的整体成效。

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惠民项目的跟踪问效方面。开展专项资金使用全面监督检查,要求存在问题的旗市区排出时间表、制定两年还款计划。及时清理沉淀的专项资金,规范专项资金的财务核算,年8月,对市本级户所属预算单位历年形成的包括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等财*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和往来款项进行全面清理核查,共收回资金.71万元。严格项目审批,根据地方财力确定建设项目,减少申报立项具有地方配套性质的建设项目;认真论证项目的可行性,提高项目申请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避免盲目建设造成资源和资金浪费;加快已完工项目的验收和决算,防止专项资金长期闲置,预防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

3.关于个别地区抓经济社会发展强调指标考核,导致经济指标虚报浮夸等问题

建立科学的考核体系方面。改进和完善了旗市区“三位一体”和市直部门“二位一体”的指标体系,实现对*的建设和经济、*治、社会、文化、生态建设的全面考核。完善年度考核评价机制,修订《旗市区及市直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办法》,实行旗市区差异化分类考核办法。定期召开监控部门调度会,加强对重点指标日常监控和综合分析。变年终一次性考核为经常性动态监控,防止基层在指标完成上弄虚作假。部署各职能监控部门建立年度考核指标运行情况台账,整理归档相关工作资料,定期全面检查,确保“账实相符”。加强考核责任制落实,对虚报瞒报指标数据、影响考核评价结果的,严格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加强生态环保工作方面。市委、*府组织由厅级领导任组长的专项督查组,在全市范围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环境隐患和整改工作,市*府主要领导集体约谈了14个旗市区、呼伦贝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的主要领导和25家重点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并将督查中发现的个环境隐患和环保问题,梳理形成《督办清单》,明确每个问题的整改要求、完成时限、责任人和监督部门,建立整改台账,逐项整改落实销号。截至目前,整改销号76个、关停企业2家。持续加大环境违法问题查处力度,年全市环保系统出动环境执法人员人次,检查企业家次,查处环境违法企业17家,罚款万元。

大庆油田生产破坏草原生态问题方面。市*府已将此问题列入《呼伦贝尔市环境隐患和重大环境保护问题督办清单》,要求相关旗市区督促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呼伦贝尔分公司立即进行整改。对整改完成情况,市环保部门将组织验收,进一步加强监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环保要求。强化对大庆油田草原征占用情况的监管力度,市农牧业局、相关旗市联合开展专项检查,对存在违法问题的4家企业下达《整改通知》,立案处罚1家企业,并对企业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进行草原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进一步规范了企业行为。

采挖中草药破坏草原生态问题方面。开展了严厉打击非法采挖和收购运输草原野生药用植物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在重点区域巡回检查、设立检查站点等措施,有效打击了乱采滥挖和非法收购运输等违法行为,取得了明显成效。年,共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次,清理劝退采挖人员人次,取缔非法收购窝点6处,立案52起。

呼伦湖综合治理问题方面。市委、*府高度重视呼伦湖的生态保护和综合治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市委书记罗志虎同志亲自带领工作组深入湖区和相关旗市、企业进行调研,从长远上、根本上就解决呼伦湖生态问题提出明确要求。市长张利平同志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呼伦湖综合治理等有关工作,对切实做好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工程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强保护区执法工作力度、继续推进依法治湖等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市委、*府成立由厅级领导任组长的专项督查组,对呼伦湖治理情况持续跟踪督查。实施了呼伦湖水资源配置工程和河湖连通工程,两项工程总投资1.56亿元,现已全面竣工,年调水量达13亿立方米。对呼伦湖实施5年的部分休渔措施,在休渔期间,自治区*府每年安排万元用于补贴呼伦湖渔业公司职工工资,市*府每年安排50万元用于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加大对私捕滥捞的打击力度,建立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加强自然保护区的法制建设,编制完成《呼伦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草案)》,目前该条例已通过自治区*府审定,并列入自治区人大年立法工作计划。积极编制《呼伦湖生态保护治理总体规划》,目前已进入国家发改委评审程序。对呼伦湖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等相关机构及职能进行了整合,赋予相应的行*管理职能,实现对自然保护区的统一规划、统一管理。加强周边生态修复和保护,自年起,每年安排资金0万元,专项用于湖区沙地治理,配合国家三北防护林工程,开展沙地治理面积万亩。从年起,对湖区周边平方公里草原全面落实了草原补奖*策,并对部分沙化退化地区实施禁牧,其余地区全面实施草畜平衡,有效改善了湖区周边草原生态环境。截止年底,用于呼伦湖综合治理投资累计达16亿元。在一系列治理措施作用下,目前呼伦湖水位已累计上涨2.51米,水域面积达到多平方公里,蓄水量90多亿立方米,已恢复到年时期的水平,水质有所改善,水生生物多样性初步得到修复,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得到遏止。

4.关于个别地区和部门帮助基层解决林业与地方、农垦与地方、企业与地方协调合作力度不够等问题

进一步加强地方与林业、地方与农垦的协调合作,解决林业与地方、农垦与地方、企业与地方协调合作力度不够的问题。定期召开对接会议,对发展、民生等重点问题进行研究部署,统筹推进整体工作开展。对深入开展“十个全覆盖”工程、棚户区改造工作、“大引领行动”等民生工程、服务基层活动同部署、同推进。加强企业与农牧民利益联结机制的建立,成立了专门领导小组,制定《呼伦贝尔市关于建立完善龙头企业与农牧民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工作方案》,分解落实了各项工作任务,目前,龙头企业与农牧民初步形成订单合同型、价格保护型、股份合作型、服务协作型、流转聘用型等五种利益联结机制,有效实现双赢。

继续开展了机关和干部违规占用草牧场清理工作,解决对机关和干部违规占用草牧场的问题解决不够彻底的问题。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制定下发清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各旗市区*委主要领导为清理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求相关旗市区*委、*府层层签订责任状,确保有效推进。按照相关*策文件要求,并考虑历史和现状,对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及领导干部、工作人员占用草牧场进行了严格清退,年新清退20.6万亩,截至年底,全市共核实清退草牧场.6万亩。

5.关于少数领导干部存在攀比利益、待遇,出差食宿执行高规格、公车私用等享乐主义方面的问题

扎实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委配套规定,持续加大“四风”整治力度。在抓好平时和重要时间节点提醒和监督检查力度的同时,重点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强化对娱乐场所、高档会所、机关食堂等重点区域的检查,始终保持严查的高压态势。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开展明察暗访工作批(次),严肃查处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委、市委配套规定精神,公款送礼、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大办婚丧嫁娶等违反工作纪律、作风规定的行为,共查处相关问题起、人,给予**纪处分人,解聘5人。呼伦贝尔市纪委在媒体上公开点名曝光51批(次)、人。

6.关于少数单位存在公务开支控制不严、公务接待标准把握不好,个别领导干部邀约聚会转入内部食堂等奢靡之风方面的问题

制定实施《呼伦贝尔市人民*府关于切实做好节约支出工作的通知》、《呼伦贝尔市本级**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呼伦贝尔市本级**机关公务接待费管理暂行办法》、《呼伦贝尔市本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规范公务接待,严控“三公”经费。年,全市公共财*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同比下降24.49%;年1—3月,全市公共财*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同比下降21%。年,市本级公务接待费同比下降52%;年1—3月,市本级公务接待费同比下降18.7%。

开展了“会所中的歪风”专项整治工作,治理个别领导干部邀约聚会转入内部食堂等奢靡之风问题。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通过加强教育、全面清理、开展承诺及监督检查举措。对全市范围内私人会所情况进行摸底调查、明察暗访,全市**机关副科级以上*员领导干部,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中相当于副科级以上的*员领导干部,以及国有企业、高等院校中层以上*员领导干部,作出了不出入私人会所、不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的承诺。结合*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员领导干部将公开承诺纳入对照检查的内容,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明示,自觉接受监督。

三、严明*的*治纪律,落实*风廉*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1.关于落实*风廉*建设主体责任不够到位,措施不够有力等问题

严格落实好《呼伦贝尔市委关于落实*风廉*建设*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精神,各级*委(*组)每半年研究部署*风廉*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次,研究制定*风廉*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细化分解工作任务,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风廉*建设中的职责分工。改革和完善落实*风廉*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职能,加强对下级*组织领导班子、领导干部*风廉*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及时通报考核情况。积极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和协调机制。推行地方各级*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认真贯彻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规范决策程序,明确决策责任。积极支持配合巡视工作,自觉接受巡视组的监督。对巡视组反馈的问题,认真查处,彻底整改。抓好任务责任分解,根据*风廉*建设工作重点,将工作任务逐项分解到了市委、*府相关领导及职能单位,明确了工作标准和完成时限、保障措施以及考核办法。同时,各旗市区及市直部门按照分解内容明确了每个班子成员应负的领导责任。

2.关于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不够有力,主业意识和监督意识不强,履职方式和效果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

明确主业转职能,市纪委监察局结合自身实际,对内设机构进行了调整,纪检监察室增加到4个,实现了机构和人员向执纪监督和查办案件倾斜。按照纪检监察机关“三转”工作要求,市纪委监察局将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由原来的个,精减到现在的7个。进一步明确派驻纪检组长不再分管或从事纪检监察工作以外的工作。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实行案件定期评查和督导制度,加强对基层查办案件工作的督查和指导。加强与相关部门合作,完善信访举报平台,拓宽信访举报渠道。加强问题线索管理,建立了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管理平台,对问题线索进行集中清理登记并实行统一管理,定期召开问题线索分析及办理情况汇报会,研究处置意见。加强了案件审理工作的监督制约作用,确保案件质量。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建立健全与组织、公安、检察院、法院、国安、审计等机关单位移送案件线索、相互沟通的联动办案机制。与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进行经常性的案源沟通,年,有关成员单位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案源件,涉及人,其中,检察机关移送件,审计机关移送2件,纪检监察机关对受理范围内的54人给予了**纪处分。年1—3月份,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来信来访件(次);线索处置件;立案90件;结案58件;处分58人(其中,县处级1人,乡科级10人),*纪处分36人,*纪处分25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进一步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和监督,新增设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及时发现和纠正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中存在的不良风气和苗头性问题。

3.关于对执行*治纪律情况监督检查不到位等问题

把遵守*的*治纪律情况列为对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切实保证*的路线方针*策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把*员干部执行*治纪律情况作为考察使用干部最重要的标准,纳入领导干部廉*档案,对发生违反*治纪律案件的地方和部门,追究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整改群众办事难问题,新市*务服务中心已建设完成并开始使用,分为企业登记注册、建筑领域联审联办、社会事业管理3个功能区,实现了部门、事项、收费全进驻,完成了审批流程再造工作。全市39个具有行*审批职能的部门全部进驻中心,进驻事项项,进驻工作人员名,同时对全市市直、垂直管理部门行*审批事项进行了流程再造工作,在原审批办理时限的基础上压缩52%,各旗市区*务服务中心也已建设并投入使用。

始终把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放在首位。督促有关部门通过专项治理、案件查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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