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拉尔区教育和科技局关于做好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
区属各义务教育学校:
为做好海拉尔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逐步解决招生入学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促进教育公平,规范招生行为,根据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呼伦贝尔市教育局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海拉尔区实际,现就做好海拉尔区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通知如下:一、招生对象小学招生对象:凡年满六周岁(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具有海拉尔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外来务工人员子女、非海拉尔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学校不得招生未满六周岁的不及龄儿童入学。初中招生对象:海拉尔区属各小学应届毕业生、具有海拉尔区户籍或房产的小升初异地毕业生、不具有海拉尔区户籍和房产的外来务工随迁子女。二、招生条件(一)第一批次适龄儿童就近入学1.“两证一致”的适龄儿童。“两证一致”是指居民户口簿、产权证(含房屋产权证、不动产权证或房屋征收安置管理局签订的拆迁协议书)地址和实际居住地一致,居民户口簿、产权证所有人均为适龄儿童父母。2.“出生落户”的适龄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簿、产权证地址一致,适龄儿童出生随其父母落户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一户口上,且户口无辖区外迁移、变动记录的适龄儿童,按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簿、产权证地址学区就近入学。(二)第二批次适龄儿童调剂入学1.父母产权证与户籍地址不一致,在确保第一批次适龄儿童就近入学的前提下,优先考虑产权证地址学区就近入学,如就近无学位,调剂入学。2.不符合以上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有海拉尔区户籍无产权证、无产权证无海拉尔区户籍、落户在非父母户籍等情况)在有学位的学校调剂入学。三、户籍、房屋产权证明有关要求(一)户籍、产权证(含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等)登记时间须均在年1月1日前。(二)房屋产权性质须为住宅,门市房、车库、储藏室等不作为就近入学的房产依据。(三)产权证上有两人及以上人名(非夫妻关系),须持产权60%及以上,以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资料为准。(四)暂未办理产权证的,须提供购房合同和购房税务发票,房产贷款抵押的,还须提供房产证复印件加盖房产管理部门公章、抵押合同和还款流水。(五)外来务工人员在海拉尔区没有房产的,须提供户口簿、社区居住证明(或暂住证)和租房合同。(六)户籍与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簿,需提供出生证,如父母有房产需再提供父母房产材料。四、报名方式(一)小学报名方式1.年3月20日前,各小学面向社会发布招生公告。2.年3月20日—4月20日,适龄儿童家长网上采集填报适龄儿童基本信息,网上信息采集方法在海拉尔区*府网站上公布,请家长及时